南宁获10多项督查激励“大礼包”
昨日,广西督查激励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日前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并给予28项激励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据介绍,2018年度的督查激励措施与往年相比,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2018年度激励措施共有28项,比上年度(20项)增加了8项。覆盖面方面,与往年相比,增加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招商引资、发展农村电商、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推进殡葬改革等方面激励措施,激励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激励措施坚持向基层倾斜、“含金量”更高,在通报表扬的全部单位中,县级单位比重达到85.14%。在28项激励措施中,有14项措施明确了奖励资金或土地指标的具体数额,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奖励,激励措施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督查激励中,南宁市共获得10多项激励“大礼包”,既有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等稳增长促改革领域的工作事项,在惠民生防风险领域也较为集中,涵盖了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养老服务等工作。
如南宁市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任务完成较好,自治区在安排2019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500万元倾斜支持,全区获此殊荣的还有柳州市、玉林市。在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在全区排名中南宁市获得第一名,自治区对南宁市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600万元补充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并给予500亩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下一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激励措施的组织实施,确保激励措施到位,充分发挥激励措施在鼓励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鲜明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