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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资金单笔使用额度提至3000万元服务对象扩大至中小微企业 使用费率降至0.05%/日

发布时间:2019-08-26 13:54:11

   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再传佳音。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创新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转贷工作,降低企业准入门槛,转贷资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精简至3项,单笔使用额度提高至3000万元,使用费率降至0.05%/日。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高善武表示,“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尤其是当银行贷款到期需资金周转时,一方面社会上的“过桥”资金普遍规模小、费率高,另一方面银行续作贷款更加审慎,企业在融资时承受着难度、成本和风险等多个方面的压力。自我市于2015年设立政策性转贷引导基金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为2094家(次)企业提供低费率转贷资金283亿元,合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3亿余元。创新实施政策性转贷工作,就是通过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拓渠道、降成本、控风险,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据介绍,我市已正式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市政策性转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和青岛银保监局四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督促指导银行、转贷合作机构和受托管理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转贷工作。政策性转贷服务对象不仅由小微企业扩大至中小微企业,而且企业申请转贷资金的5项基本条件精简至3项,只要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纳税和依法合规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并经银行审查同意续作的,即可提出申请使用转贷资金。同时,企业转贷资金的单笔使用金额由2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转贷资金使用费率也由原来的0.06%/日降至0.05%/日,远低于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和省内其他城市政府转贷资金的使用费率,在满足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和资金需求的同时还切实降低了我市企业融资成本。此外,我市还将继续扩大转贷合作机构和合作银行的范围,引进具有市场活力、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管理规范、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民营投融资机构;在前期已与十家银行签订转贷业务合作协议并顺利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全市各银行机构参与其中。

  据悉,我市在政策性转贷方面采取的若干创新举措,将有效缓解我市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融资对接会等活动加大对政策性转贷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联席会议将协调各银行机构积极推进政策性转贷工作,细化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细则,完善相应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对参与政策性转贷的银行和合作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较好的给予表彰,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