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按闹分配”
还记得小时候课间的情形吗?尽管只有十分钟,也是沸腾的十分钟:打乒乓球的、跳皮筋的、三三两两嬉闹的。如今这种场面鲜见了。目前,很多学校课间甚至都不允许孩子在走廊活动,更别提组织孩子参与对抗性的体育活动、外出社会实践了。“学校的这种做法,有不当,也有无奈。”针对这些现象,教育部在8月20日召开的会议上如此回应。
也是在这次会议上,教育部、最高法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规定学校不得为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强调要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的“花钱买平安”,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我们身处一个异常复杂的时代,一方面时不时冒出来的负面新闻让家长对学校的信任跌落,另一方面后者也承担着家长过度关注、磕碰零容忍、无限扩大校方责任的压力,学校干脆把孩子“圈养”起来,把人身伤害的概率降到最低,以求自保。这当然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发展。五部委的《意见》可以看作是在规则层面对“校闹”的打击,也是为学校敢于开办具有一定风险的教育活动护航。如落实到位,孩子、家长、学校各方都将获益。
要减少“校闹”行为,首先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有些时候,家长不满情绪的产生,源于处理流程不畅通、家校沟通不到位。很多家长对于孩子在学校的轻微磕碰,会比较在意校方处理是否及时、态度是否诚恳。这两点做到的话,大部分家长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如果发生了较大的安全事故,家长情绪本来就受到较大冲击,学校更应该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引导家长应对和处理。虽然不提倡把教育业做成服务业,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需要以心比心的,当校方不推诿塞责,有所担当,态度本身就能化解很多矛盾和危机。
另外,学校不要为息事宁人而采取私了的策略,即所谓“花钱买平安”。这是导致“校闹”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示范效应让家长们日益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从而引导他们采取闹事行为而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因此,在处理纠纷矛盾时要坚持合理合法原则,该赔的时候不闹也赔,不该赔的时候闹也不赔,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这首先需要法律为学校托底。虽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但五部委联合发文可以算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值得期待。其次,还需要破除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为“保位置”求稳定的心态,本质上讲这是一种官僚意识。这种意识不除,处理问题就会抱有对上负责的官僚心态,而不是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出发的教育者心态。
其实,不仅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时如此,在其他领域,公众目前都有一种“按闹分配”的预期。之所以有这样的预期,因为这招好使。而之所以好使,因为官员普遍存在官僚意识,都不想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出现不稳定因素。公众对法律途径感到畏难、对法律的期望值和信任度低也是一个因素。这些都是法治社会不成熟的表现。因此,在所有领域,都应该像对“校闹”说不一样,杜绝“按闹分配”,设置依法解决纠纷的途径,且过程透明公正,让社会信服,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走向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