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从Libra看数字货币的研究视角
近期,关于Facebook的Libra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各界的广泛热议。然而,虽然各种研讨非常热闹,但是却经常出现“鸡同鸭讲”的现象,亦即缺乏有效的研究共识。所谓共识并不意味着必须形成一致性观点,而是指应该具有讨论问题的共同基础与视角。
众所周知,随着加密数字货币的出现,原有的货币概念、理论与运行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挑战,原有的货币数字化路径与新型数字货币的冲击、法定数字货币与私营数字货币、传统场景的“私营货币”与互联网场景的“数字私营货币”,各种概念纠缠在一起,增加了理解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
对此我们认为,以Libra的热议作为契机,姑且不论其自身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我们必须面对的是,数字化时代的冲击已经从经济社会向金融领域不断延伸。应该说,数字化趋势改变了经济组织模式、社会分工架构、产业组织的边界,进而一方面从需求端影响金融服务的模式,另一方面对金融产业链、金融组织的边界同样带来冲击和重构的可能性,由此衍生了大量的新兴金融主体、金融业务分工模式等。同时,与数字化的经济和金融相对应,整个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也必然受到深刻影响,支付清算体系就是最核心的基础设施,这就需要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新思考。
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认识Libra的影响,可以从如下几个视角着手加以探讨。
第一个视角,是货币与货币制度的视角。我们要看到数字化新技术的涌现,究竟给原有的货币概念、货币边界带来怎样的冲击和影响,给货币所伴随的一系列制度带来什么挑战和问题。就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定义来看,货币可能有不同的功能,如价值尺度、贮藏手段、交易媒介等。传统理论认为货币的不同功能必须合一,才能够形成完整的货币概念。当然也有一批非主流研究者曾经在历史上引发一些讨论,比如所谓的新货币经济学研究者,有些就是探讨货币功能是否可以被分开来,如记账功能和交易媒介功能可否分离。与此同时,大家都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重新定义货币的微观基础。着眼这方面研究的人,大概也有两条思路:一是在宏观分析中如何确定货币的位置,二是讨论其他一些金融资产是否可能替代货币。
由此来看,如果我们基于货币视角,就需要进一步判断,Libra的影响究竟是不是在货币层面,还是说距离货币仍然很远。事实上,虽然其产生了某些货币萌芽式的影响,但是距离货币视角的探讨还相距甚远。
第二个视角,是支付清算的视角。长期以来,货币和支付经常被混在一起。当我们讨论支付时,或许是货币的一部分功能,但是二者的研究重点和内涵并非完成一致,有时甚至有较大差异。我们知道,支付清算作为最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其包含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当我们研究支付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涵盖的类型可包括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交易数据库等,另一方面考虑的要素可能包括支付功能、支付服务主体、支付账户、支付监管、支付制度安排等。而近年来兴起的支付经济学,则研究的是在整个支付交易机制中,涉及到哪些定价问题、交易费用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等。如果从这个视角来看,需要回答Libra是不是在零售支付方面,特别是跨境零售支付方面带来一定影响。如果有的话,怎样剖析其带来变化的内部机理。如:是基于原有的、银行账户为主导体系下的零售支付冲击,还是完全基于去账户的、加密数字货币格局下潜在的冲击和影响,这也值得我们进行相关辨析。
对此我们认为,一是在全球零售支付体系中,跨境零售支付确实是重要的“痛点”领域,存在大量值得优化的地方。二是整个跨境零售支付的规模有限,Libra在此方面的拓展空间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样大。三是Libra可能在解决跨境零售支付痛点方面有所改善,但并非颠覆式的影响,因为仍然离不开技术、合规、产品等多方面的约束。四是或许在某些“弱势货币”、支付效率低下的发展中国家,能够赢得一些发展场景。
第三个视角,是法律与规制问题。无论是研究货币还是研究支付的专家,始终离不开对法律、规则的讨论。历史上曾经有一批学者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是自然演进的,而是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结果。在自由放任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不一定存在集记账功能和交换手段两大职能于一身的货币,货币现有的两大职能将由不同的物质分别承担,市场中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最终将被“精密的物物交换”所取代。实际上,我们讨论包括Libra在内的任何金融创新,都离不开所面临的法律环境的变化。客观来看,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经给原有的法律规则带来重大影响,在数字化条件下的金融基础设施领域,更是未来遭遇挑战的重中之重。
就此而言,我们需要研究的是,究竟Libra在货币层面和支付层面对现有法律规则带来什么样的挑战,在未来可能的法律规则变化中,能够获得怎样的发展空间。事实上,在现有日益复杂的各国金融监管规则之下,或许Libra能够获得一些“监管沙盒”类的空间,但是整体前景并不乐观。
第四个视角,是纯粹技术和商业模式视角。也有人认为,虽然Libra的信息令人炫目,但是与新技术的结合,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似乎也不是那么密切,即便采用区块链技术,在实验环境下的指标显然过于乐观,实际运行中更是难以达到。应该说,在数字化与金融科技时代,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给金融体系带来深刻影响,全面改变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规则。在这样大的历史背景下,究竟在Libra身上体现出怎样的新技术特征,这又是一个重要研究视角。与之相应,从一款互联网产品的角度来看,究竟Libra给现有Facebook商业模式、商业逻辑带来什么样的挑战,是否促使其更多地介入金融领域等,都值得我们深思。基于此来看,我们对于Libra背后的技术先进性还未充分观察到,似乎更多体现为商业模式的变革。
总而言之,在研究Libra的时候我们要避免大而化之,更应该在同一语境基础上,聚焦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然后再不断深入。否则的话,当研讨不在一个纬度基础上,那么也不会形成太多有价值结论。归纳来看,虽然我们认为Libra的许多影响被高估了,但是其引起如此广泛、历史少有的关注,本身就说明了问题,亦即面对数字化时代的来临,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的变革已经“扑面而来”。我们必须以此为切入点,深入梳理和分析背后的理论、政策、技术与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