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物流行业将建失信“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12 08:33:10
货运车辆屡次超载、超速;运输物流行业从业者伪造机动车牌;快递公司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这些,以后都有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日前,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至2019年8月14日结束。
所谓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也就是失信“黑名单”。此次失信“黑名单”制度主要面向运输物流行业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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