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立案查处3.2万起、涉案金额超1亿元
8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8年至今,浙江省行政机关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2371起,涉案金额1145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16起;公安机关破获案件959起,涉案金额12.6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29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1766起3327人,批捕案件801起1330人;法院受理案件1790起,审结案件1747起,判决人数3153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冯水华在会上表示,今年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的就是要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突出重点领域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据介绍,浙江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商品执法上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查处案件5191件,发现涉嫌违法互联网广告1.45万条次;公安机关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共侦破犯罪案件3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4名;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绿剑”执法行动,打击农业农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40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数量38.83吨;海关、宣传部门分别开展跨境侵权产品、盗版案件的查处打击。省级七部门聚焦保健食品领域,联合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7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3件,罚没款3307万元。同时,浙江省持续推进“长三角”部门协作,2018年“云剑联盟”各成员单位,共联合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58起,捣毁生产窝点89个,仓储窝点1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3名,涉案总价值超过20亿元。
浙江省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侵权假冒行为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在深化网络打假上,强化政企联动,借助平台的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实现精准打击,推进“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等网络执法平台的推广使用;在跨域联合打击上,将以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重要契机,扩展执法协作事项和范围,建立案件流转和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机制,强化区域打击力度。
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在会上要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做到标本兼治、严打严治。要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等领域,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对源头制假、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地查处,并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侵权假冒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让造假者付出最沉重的代价。
(文章来源:市场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