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探索推进垃圾分类
话题
垃圾分类,无疑是近期最火热的环保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速,居民消费水平逐渐提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离不开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
持续探索逐步积累经验
自2011年以来,我省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减轻生活垃圾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理压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我省在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和县级试点工作,发动家庭参与和推进分类投放,取得一定成效。
事实上,作为省会城市,昆明市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探索可以追溯到更早。早在2005年11月,昆明就出台《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开始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2012年,昆明市与华中理工大学联合研究并编写《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研究》,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2017年4月,昆明市列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相继下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城市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景区公园、公共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3月,昆明市印发《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方案》。
此前昆明市印发的《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则明确了今年10月30日前,昆明街道(乡镇)、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试点将率先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已分别建成东郊、五华、西山、空港、呈贡、嵩明垃圾焚烧发电厂6座,建成昆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并将在2019年底提升改造66座老旧垃圾中转站,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截至2018年底,昆明市已在主城区30%的街道、其他县(市)区政府所在街道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设置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点2万余个,收集桶5万余只。
作为全省率先探索垃圾分类的城市,昆明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践中已探索积累了一些切实可行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可回收垃圾得到综合利用,其他垃圾已完全焚烧发电或卫生填埋处理,部分有害垃圾进行规范综合处理,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多措并举抓实垃圾分类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经济欠发达,政府财力十分有限,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记者采访中,多位专家谈到,就云南情况而言,当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尚未建成是影响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进展和效果的最大因素。无论是昆明市还是其他州(市),要真正做到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开都很不容易,要实现多种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更难。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我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9年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安排部署,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云南省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9年全面启动全省8个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列入全国46个重点城市的昆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市民普遍认知垃圾分类理念及意义,推进县级城市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驻地部队等公共机构率先做起,初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意识和理念的目标。目前,《实施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州(市)政府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已报请省政府审定。
与此同时,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议精神,学习借鉴上海经验,按照国家9部委即将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继续抓好昆明、丽江、大理的试点示范,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全面铺开的方法,总结积累推广试点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规律。2019年在全省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相关工作辐射到24个县级城市同步开展,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强化示范引导的同时,加强分类体系建设。我省将努力加大投入力度,学习借鉴上海经验,全力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按照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建设与源头分类相适应的末端处置设施,统一设计具有云南特色的垃圾分类标志,做到色彩区分明显、标志图案易认、方便分类投放。
在强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教育厅、省精神文明办公室等部门将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条龙机制。(记者胡晓蓉通讯员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