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政府首购制度 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发布时间:2019-08-04 12:02:14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决定实施政府首购制度,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 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指出,全省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而且,对列入经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精品”目录,属于电子政务、电力、能源、石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水利水务、智能交通等领域的产品,也实施政府首购制度。
通知要求,浙江省将逐步提高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推动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已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购置管理中,对采购新能源汽车予以优先审批。推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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