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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督察发现重庆甘肃青海海南四省市哪些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2019-07-15 11:22:40

  第一轮督察发现哪些问题?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2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指出,重庆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环境保护压力存在逐级衰减现象。如2013年以来,重庆市没有因为环保绩效考核差而对党政领导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情况,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7个未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二是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5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39座未按期建成,敏感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展迟缓,22个远郊区(县)没有建设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市2008年以前建设的46个垃圾填埋场未按国家规定建成投用渗滤液处理设施。

  三是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待加强。如截至2015年,重庆市矿山占地面积132.2平方公里,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占地约110平方公里,但矿山复垦率仅4.6%;重庆市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1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码头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整改情况如何?

  2017年7 月,根据反馈意见,重庆市公布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四方面整改工作重点:从严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切实强化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统筹解决其他环境问题。

  具体任务包括:持续推进“碧水行动”,确保纳入国家考核的42 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85.7%;开展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规定,严控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工业园区布局,加快环境污染隐患企业搬迁;持续推进“蓝天行动”,确保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

  针对督察组移交的有关环境问题,重庆市系统梳理出115个具体问题。其中,2017年完成88个问题整改,2018年完成12个,2020年完成15个。

  2018年3月,重庆市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经重庆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8个责任单位、79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2018年5月,重庆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截至2017年底,总体整改进度超过93%,其中37项整改措施2017年需完成30项,实际完成32项;115个具体问题2017年需完成88个,实际完成91个。记者闫海超整理

  甘肃

  第一轮督察发现哪些问题?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3日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指出,甘肃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比较突出。如2013年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

  二是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省国土资源厅仍然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大规模无序采探矿活动,造成祁连山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表塌陷等问题突出。

  三是部分地区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突出。如白银市涉重金属企业集中,环境风险问题突出。白银公司选矿公司2016年曾相继发生回水管道破裂、选矿矿浆泄漏等污染事故。2015年国家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治理东大沟重金属污染和含铬土壤污染,资金到账一年有余,但项目截至督察仍未开工。

  整改情况如何?

  2017年7月,根据反馈意见,甘肃省公布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出62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270项整改措施。

  同时,整改方案提出11项整改重点,包括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隐患全过程防控,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2018年3月,甘肃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问责100人,包括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1人。

  2018年5月,甘肃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截至2017年底,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2项具体整改问题中,计划2017年完成的46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2018年应完成的6项和2020年应完成的10项整改任务正在按进度要求积极推进,并取得阶段性进展。记者史小静整理

  青海

  第一轮督察发现哪些问题?

  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4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指出,青海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生态优先的观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如青海湖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的有关规划,仍将位于核心区的鸟岛、沙岛作为主要旅游景点;根据有关政策意见,2013-2016年应完成35个水污染治理项目,截至督察时仍有6个未建成,5个尚未开工;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考核问责,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二是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开发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进展迟缓。如环青海湖违规占用草场面积超过14万平方米;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都兰分区共开垦土地5.8万亩,其中侵占核心区、缓冲区达3.2万亩;按照规划要求,2015年底前应完成129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截至督察时仍有47项未完成。

  三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如西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迟缓,市区每天仍有6万吨未经处理的污水和4万吨超标污水进入湟水河;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只建成7家污水处理厂,且仅有3家投运。

  整改情况如何?

  2018年5月,根据反馈意见,青海省公布了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青海省明确七类举措,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大力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环境问题;全力推动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逐一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认真做好问题原因调查,严肃追究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青海省确定了整改具体目标:到2020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9.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规范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等。

  针对督察组移交的有关环境问题,青海省细化分解出50项整改任务和160项具体整改措施。

  2019年4月,青海省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经青海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11个责任单位、6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占77.4%。同月,青海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3月底,已完成24项整改任务。记者程梓桐整理

  海南

  第一轮督察发现哪些问题?

  2017年8月至9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向海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当时,督察组在反馈中指出,海南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一是对环保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如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速效政绩工程,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指到哪儿,政府规划跟到哪儿,鼓了钱袋、毁了生态。

  二是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如房地产和养殖等违法违规项目侵占海岸带,占用大量优质岸线资源,而在海岸带开发过程中,相关市县政府违规越权审批问题突出。

  三是部分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力。如文昌市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范围全部划入生态旅游区开发范围,规划建设酒店,侵占林地建设旅游道路,在调整规划过程中,省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把关不严,大开方便之门。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海口列入全省“十二五”规划的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截至督察时尚未动工;儋州滨海新区282万平方米建成楼盘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5年建成投运,截至督察时尚未建成,每天约1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等。

  整改情况如何?

  2018年5月,海南省公布了整改方案。海南省提出了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三大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包括: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海南省提出了重点措施,包括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六大举措。

  针对督察组移交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2019年4月,海南省通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经海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17个责任单位、135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2019年4月,海南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截至4月底,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绝大部分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其中,2019年3月底前应完成的19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67项,整改完成率87.9%;其余23项整改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整改。记者高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