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研部署老旧小区改造 万亿级市场加速开启
6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今年开展试点探索。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
所谓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据初步摸查,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达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机构预计这将拉动万亿级投资需求。
近期,上海、河北、黑龙江、云南等地开始调研或部署老旧小区改造。
6月24日,云南省省长阮成发主持召开省常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7月2日上午,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到哈尔滨市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他强调,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日,河北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强调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地方改起,逐片棚户区、逐个小区研究,细化改造任务,加快项目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改造目标。
8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到黄浦区外滩街道宝兴居民区,就进一步推进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进行调研。他表示,旧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在破解民生难题中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努力让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更幸福。
早在2017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涉及106个小区5.9万户居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试点城市的实践证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花钱不多,惠及面广,不仅帮助居民改善了基本居住条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也是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经启动。
老旧小区改造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筹措资金,目前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改造老旧小区涉及内容较多,其中最基本的是和居民生活直接关系的水、电、气、路、垃圾分类、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今年起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核定的配套基础设施建安投资,具体标准有待明确。
一些地方对老旧小区改造补助有所要求。比如湖南省郴州市发改委在审核老旧小区项目时称,补助需求暂按比照西部政策地区申报项目的投资补助金额占总投资(不含征拆)不得超过65%,其他地区不得超过50%把握。
为了防风险,各地严格上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比如2019年内不能开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得申报。不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存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的项目不得申报。
黄艳表示,目前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正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