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发布时间:2019-07-04 12:12:39
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为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
至此,海南省内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相关解读文章显示,此次增量指标开放力度非常大,非海南户籍、未在琼申请取得居住证等情况均可申请,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也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据悉,为科学合理控制小客车保有量,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并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其中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月摇号一次。调控系统统一摇号,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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