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费降470元
发布时间:2019-07-01 16:37:29
6月30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其中车库、车位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来按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改为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少了470元/件。
据悉,车库、车位、储藏室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若单独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过去一直按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来计费,为550元/件。7月1日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改为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为80元/件。与此同时,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此外,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也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还要求,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办事大厅等地公开收费标准,尤其是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的类型。同时要实现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用,进一步优化缴费窗口设置,实现在同一窗口一次性缴税缴费,避免群众多窗口、多次排队,在不同楼层、不同窗口缴税缴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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