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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市再获1.241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2019-06-19 18:10:23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我市获得1.241亿元,其中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1100万元。

  2018年,我市五个县(市、区)脱贫攻坚考核成效好,中央财政共给予1100万元奖励,其中修水县300万元、永修县200万元、德安县200万元、濂溪区200万元、共青城市200万元。

  此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还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我市贫困县修水县获4865万元、都昌县获2957万元,合计7822万元,占总资金的63%。

  截至目前,我市共获上级扶贫专项资金6.1717亿元,上级扶贫专项资金大力度的支持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让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