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人按“万元/亩”的单价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19年6月24日9时至2019年7月4日16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jxgtzyjy.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17时。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美元或者港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应分别选择外币保证金交纳银行对应的境内或境外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交纳当天外汇中间牌价将等值人民币的美元或港币交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外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该账户只接受现汇方式汇入,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江西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九、其他事项
1、挂牌起始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等其他费用,土地交易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
2、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入足额保证金。
4、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DGD2019015 号、DGD2019016 号、DGD2019017号、DGD2019018号、DGD2019019号地块均要求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交地条件:
DGD2019015 号、DGD2019016 号、DGD2019017号、DGD2019018号地块均以现状条件交地(除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拆除迁移外)。地面建筑垃圾、渣土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运;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地上、地下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DGD2019019号地块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以现状条件交地(除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由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拆除迁移外)。地面建筑垃圾、渣土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运;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地上、地下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6、DGD2019015号地块:
①、建筑设计要求:拟建建筑物后退应满足建筑基本后退线的要求,同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
②、配套要求:(1)机动车位。按0.8泊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按1.5泊位/100㎡建筑面积。(2)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满足《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垃圾收集点。
③、其它要求: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以九江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2018年第ZB061号)为准。
7、DGD2019016号地块:
①、出让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用地1775.63平方米不纳入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核算范围(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
②、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超过56米。
③、建筑设计要求:拟建建筑物后退应满足建筑基本后退线的要求,同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
④、配套要求:(1)机动车位。按1.0泊位/户;非机动车位:按0.5泊位/户。(2)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满足《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社区用房(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0.1㎡或室外人均用地≥0.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且不少于150㎡),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应集中布置,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垃圾收集点以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其他配套设施。(3)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
⑤、其它要求: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以九江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2018年第ZB058号)为准。
8、DGD2019017号地块:
①、出让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503.7675平方米不纳入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核算范围(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
②、建筑设计要求:拟建建筑物后退应满足建筑基本后退线的要求,同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
③、配套要求:(1)机动车位。商业按0.8泊位/100㎡建筑面积;住宅按1.0泊位/户;非机动车位:商业按3.0泊位/100㎡建筑面积;住宅按0.5泊位/户。(2)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满足《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0.1㎡或室外人均用地≥0.3㎡),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且不少于150㎡),垃圾收集点以及配套设施应集中布置。(3)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养老服务设施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
④、其它要求: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以九江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2018年第ZB012号)为准。
9、DGD2019018号地块:
①、出让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用地640.2平方米不纳入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核算范围(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
②、建筑设计要求:拟建建筑物后退应满足建筑基本后退线的要求,同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
③、配套要求:(1)机动车位。商业按0.8泊位/100㎡建筑面积;住宅按1.0泊位/户;非机动车位:商业按1.5泊位/100㎡建筑面积;住宅按0.5泊位/户。(2)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满足《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文化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且不少于150㎡),社区用房(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且不少于300㎡),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0.1㎡或室外人均用地≥0.3㎡),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垃圾收集点,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应集中布置以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其他配套设施。(3)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
④、其它要求:(1)要求商业建筑集中布置。(2)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以九江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2018年第ZB060号)为准。
10、DGD2019019号地块:
①、出让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用地2669.51平方米不纳入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核算范围(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
②、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超过56米。
③、建筑设计要求:拟建建筑物后退应满足建筑基本后退线的要求,同时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
④、配套要求:(1)机动车位。按1.0泊位/户;非机动车位:按0.5泊位/户。(2)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满足《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社区用房(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0.1㎡或室外人均用地≥0.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且不少于150㎡),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应集中布置,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垃圾收集点以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其他配套设施。(3)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
⑤、其它要求:宗地具体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以九江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2018年第ZB059号)为准。
11、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10日内必须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竞得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契税的,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相关违约责任:
①、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将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
②、竞得人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30天内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土地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
③、竞得人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50天未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按照约定依法追缴违约金。
④、出现以上情况的(第二款除外),出让人将在有形媒体公告竞得人的有关信息,禁止其参与其他用地的竞买行为。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1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项目开工建设标准:以主体工程桩基础的全面建设为标准。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92-837052013879292978
联系人:王先生
特此公告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