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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银保监会开出45张罚单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成主角

发布时间:2019-06-05 10:02:09

  保险中介是我国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保险中介监管的重点在哪?

  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渠道保险销售;二是系统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三是大力强化保险销售从业队伍监管;四是清晰完备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针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5月份共开出45张罚单。其中,涉及保险专业中介公司26张、财险公司16张、人身险公司3张。

  阳光农险四家支公司被罚

  在5月份的罚单中,黑龙江银保监局对阳光农险开出的四张罚单最为突出。

  突出的原因之一,是处罚理由少见:阳光农险甘南支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皆因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期间办理新业务遭到处罚。另外,依安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现场查勘记录、梅里斯营销服务部因虚假理赔遭到处罚。

  突出的原因之二,是处罚结果严厉:阳光农险甘南支公司停止接受种植险新业务3年、相关责任人被撤职;依安支公司、梅里斯营销服务部均停止接受种植险新业务1年、相关责任人被撤职;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尽管未被暂停新业务,但公司与相关负责人共计罚款71万元。

  事实上,农业保险一直是保险市场罚单的重灾区,问题多集中在一个字——假。

  对于这一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此前曾表示,对于农业保险,监管规则要求承保到户,逐户收费。但对于大部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来说,由员工上门收费很难实现,部分公司就通过“协保员”逐户收取保费,从而带来了假投保、做假档案、提供虚假信息等问题,保险公司想要认真核查,确认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度和成本都很大。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一起骗取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的案件也印证了上述问题。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徐子军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农户一折通号码,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汪某制作虚假理赔材料。经走访核查,理赔名单上10个村的76位村干部和群众均无蔬菜大棚项目。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徐子军向县农业保险专户垫付保费合计73.56万元,获取理赔款92.15万元,实际获利18万余元。

  就在5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对于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银保监会始终保持严罚重处。而要想完成中央对农业保险寄予的厚望,监管必然继续紧盯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农业保险市场保持良好秩序,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铺平道路。

  专业中介机构罚单最多

  在45张罚单中,涉及保险中介的有26张,延续了去年以来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力度。

  从5月份的情况来看,被处罚的都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被处罚主要有两类原因:一类是不小心、没注意、看似不重要的“小问题”,如“搬家”未报告、聘任了没有任职资格的高管、分支公司临时负责人超期服役;还有一类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大问题”,如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

  比如,上海德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罚款5000元;上海意简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变更事项,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公司及两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罚款1.5万元、0.3万元、1.2万元。

  总体来看,5月份保险专业中介暴露出的问题与此前基本一致,较为少见的是上海奋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宣传推介境外保险产品被罚1万元。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50家、保险经纪公司499家、已备案保险公估公司353家,是我国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接下来,保险中介监管的重点在哪儿?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姜波近日在《保险业风险观察》发文称,将着重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渠道保险销售;二是系统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三是大力强化保险销售从业队伍监管;四是清晰完备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

  两家财险公司被银保监会处罚

  5月份,银保监会共开出两张罚单,对象均为财险公司。

  华海财险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董事被处以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及罚款。经查,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华海财险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张秀娜在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保险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情况下,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二次(通讯)、第三次(通讯)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了董事相关职责。

  3月份,长江财险也因同样原因被银保监会罚款10万元。

  《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永诚财险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银保监会处以罚款30万元,两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经查,2015年至2017年,永诚财险及下属分公司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证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为永诚财险微营销平台实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共实现保费收入27.4亿元,永诚财险共支付技术服务费用8.52亿元。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