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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敲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第一槌”

发布时间:2019-05-29 10:06:37

  5月28日上午,芦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公民文女士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一案。这是该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后审理的首起“民告官”诉讼,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建明担任审判长,敲响此类案件“第一槌”。

  原告文女士诉称,2018年11月7日,她通过网络向被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申请,要求书面公开荷塘区“红旗广场西南片区棚户区一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及申请材料,并在网络申请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邮寄地址。因被告未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她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重新进行答复。

  代表被告出庭的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亚军等人。被告辩称,原告的起诉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是原告第4次就此申请信息公开,他们已于2018年11月26日,采用邮寄挂号信的方式按原告提供的地址向原告邮寄送达回复。此前,原告先后3次申请公开“红旗广场西南片区棚户区一期”项目的规划许可文件的申报资料、审批资源、公示情况等信息,他们均按原告要求予以答复。原告对已回复并知晓内容的信息重复申请,重复诉讼,占用公共资源,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诉讼双方围绕被告是否存在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答复展开了激烈辩论。

  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芦淞区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原告文女士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