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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打掉黑恶势力249个

发布时间:2019-05-15 14:45:56

  昨日下午,记者从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9个、涉恶犯罪团伙238个,合计249个。对黑恶势力的强力打击取得良好成效,去年深圳全市110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23.1%,其中,“飞车抢夺”110警情历史性实现年度“零接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攻克一批难案要案逮捕1424人

  在发布会上,深圳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梁増昌介绍,深圳市对黑恶势力保持强大攻势,全力攻克一批难案、隐案、大案。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9个、涉恶犯罪团伙238个,合计24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2481人,逮捕142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约33.2亿元人民币。

  打掉了以深圳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伟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截至目前,张伟等4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办理一批新型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以蒋某龙为首的全国首个网络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打掉淳锋资产管理公司特大“软暴力”催收债务涉恶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82人,刑事拘留259人,该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一次性抓获人数和刑拘人数最多的涉恶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3件368人;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27件。如宝安区法院审理的“1·05”专案,涉及80名被告人、10项罪名、41起违法犯罪事实,是广东省目前为止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人数最多的案件。近日,宝安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主犯王小西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16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刑法处罚。

  “7·01”专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破获的组织规模最大、逮捕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共计174人,目前主犯陈永森等73名被告人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其余人员分成4个案件分别由宝安区法院和南山区法院审理。

  截至目前,共对145名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金141.74万元。

  首创了“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

  梁増昌介绍,深圳首创了“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并在全省得到推广。这种工作方法是政法部门侦破涉黑涉恶重大、典型案件后,分别通过公安建议、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通报在打击侦破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和审判阶段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政法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时查补漏洞、消除隐患,并将整治情况及时反馈政法部门,做到“破获一起重大或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

  如龙华区侦破全市首宗“莆田系”医疗机构强迫交易案后,政法部门以此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切入口,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医疗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整治以来,市卫健委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65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765间次,立案查处1391宗,罚没款共计2254.8万元,关停整顿医院3家、门诊部(诊所)350家,依法查处了惠爱门诊部等6个涉恶医疗案件,共刑拘106人,逮捕56人。

  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开展泥头车涉黑涉恶专项整治,泥头车“多拉快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4月份全市泥头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去年全市110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23.1%

  发布会上,公检法部门各自介绍了扫黑除恶的成效。深圳市公安局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刑事侦查局局长李平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5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带破相关刑事案件3660余宗,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约50.68亿元,缴获枪支、砍刀、铁棍等涉案物品一批。2018年全市110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23.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志峰介绍,自2018年1月23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8件(涉黑9件,涉恶79件),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36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423.15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詹先见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5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56件139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件891人。

  侦破“2019021”套路贷专案

  今年5月11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联合光明分局,在湖南、中山、惠州、深圳等地对“2019021”套路贷专案进行第一轮收网行动,目前已刑事拘留15人,初步核实案件10余宗,扣押涉案物品一批。

  经调查发现,自2010年起该“套路贷”团伙以深圳市福田、南山区为活动中心,以被害人借款难为由,不断巧设名目,滚动供贷。该团伙通过不断在公司间转移资金“平账”的方式,进一步垒高被害人债务。该团伙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断水断电、派人据守等方式直接控制被害人的厂房、经营场所,最后达到侵吞其名下物业及资产的目的。该团伙种种恶行致使多名被害人家财散尽,妻离子散,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