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融

我市严控新建水电项目,乌江水系支流不再规划建设

发布时间:2019-05-02 18:37:49

  要把重庆建设成山清水秀美的之地,必须切实维护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近日,市发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能源局联合发出关于严控新建水电项目的通知,其中规定乌江水系支流不再规划建设水电项目。

  《通知》要求,对已审批或核准但未动工水电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撤回已审批或核准的手续;位于其他区域的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严格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再行建设。

  已审批或核准且已动工建设,但不具备环评手续的项目应暂停施工重新评估,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评估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可复工建设;已审批或核准具有环评手续的水电站项目,严格落实水保、环保措施。

  另外,根据《乌江流域沿河至河口段梯级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的结论,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生态流量保障及鱼类栖息地保护的要求,取消乌江水系支流(包括:甘龙河、阿蓬江、细沙河、长溪河、郁江、毛滩河、普子河、芙蓉江、诸佛河、中井河、木棕河、鸭江等支流)已规划的水电项目,不再规划建设新的水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