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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远企:对外开放新措施将显著提高银行保险业开放度

发布时间:2019-05-02 18:37:48

  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12条开放新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相信本轮对外开放新措施将显著提高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市场化程度。

  据《新华社》报道,肖远企表示,比如,取消相关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可以自由选择参股、合资或独资等方式在华经营,进一步促进中资和外资实行公平竞争。再如,取消总资产等机构准入的数量型准入要求,更多运用审慎性条件综合评估申请人资质,可以吸引更多具备专业特色的优质外资机构进入,有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主体,改善金融服务供给。此外,拓宽外资商业存在和扩大外资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措施将进一步扩大外资机构在华经营的空间,提升其经营便利度。

  肖远企解读指,此前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措施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入股大型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均无持股比例限制;而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入股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的,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对于部分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放宽比例。此次全面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入股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外资银行保险管理条例细则即将施行*

  至于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和设立分行的总资产要求,这一措施旨在吸引更多经营稳健、具有自身特色的外国银行来华经营,提升中国银行机构多元化程度。取消资产规模限制将为规模较小但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国银行来华设立机构提供可能性,这并不意味著监管标准降低,而是更加注重外国银行的业务经营能力、质量和效益。

  肖远企还指,放开前,外资保险公司境外股东应为保险公司。放开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保险金融机构持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和资金来源。入股后,外资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仍应为保险公司,保证其专业经验优势。

  肖远企强调,上一轮开放措施涉及法规修订的,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细则已经修改完成,拟于近期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