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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基于互联网平台等的文化新业态营收增速超20%

发布时间:2019-05-01 15:29:08

   5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收情况,据对中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5万家企业的调查,2019年一季度,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799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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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有8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其中增速超过10%的行业有5个,分别是新闻信息服务(20.9%)、文化投资运营(13.3%)、创意设计服务(12.5%)、文化传播渠道(11.5%)和内容创作生产(10.1%)。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在解读时表示,这些行业中,互联网信息服务、文化产业园区管理、互联网广告服务、电子出版物、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等基于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文化新业态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均在20%-40%之间,表明文化新业态已成为引领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部区域看,东部地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1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占全国76.4%;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2704亿元、1779亿元和192亿元,分别增长10.7%、15.2%和下降1.2%,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3.7%、9.0%和1.0%。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84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文化批发和零售业3588亿元,增长5.8%;文化服务业7812亿元,增长13.2%。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115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文化相关领域8207亿元,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