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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车生活违法遭央行警告 拒收人民币现金

发布时间:2019-04-29 11:20:22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银管罚[2019]12号)显示,北京易车生活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处以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