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大幅退坡 过渡期后地方不再对部分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
备受市场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出炉。财政部等四部委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本次调整,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了技术指标门槛。主要体现在,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在补贴标准方面,通知明确,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据介绍,本次调整旨在加大补贴退坡力度,分阶段释放压力。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这一退坡比例与当前整车综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适应。
云杉智慧新能源总裁徐征鹏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去年相比,《通知》要求的技术标准最明显的变化是续驶里程有大幅提高,这对续驶里程短的企业可能会有较大影响。预计今年过渡期结束后,部分新能源汽车价格可能会上涨。同时,也会有部分车厂价格或微调,以保持市场份额。
《通知》要求,过渡期后地方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这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是极大利好。预计每年会有上百亿元的政府补贴进入这个市场,一些龙头车厂所在城市或会密集出台鼓励运营车辆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徐征鹏表示。
《通知》还明确,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同时,过渡期内,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徐征鹏认为,政策不但缓解了生产企业现金流压力,同时也给了技术暂时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一些时间去做调整。对于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则意味着政府还是持鼓励发展的态度。
《通知》提出,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