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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试点区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120工作日内

发布时间:2019-03-20 08:37:52

  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盖百图章、办事慢、多头跑”的情况有望终结。继去年5月提出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后,今年政府报告明确“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就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黄艳表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目标要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韩正副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会议,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而试点的最终目标就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黄艳介绍,在各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地区实现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

  黄艳表示,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是: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改革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黄艳指出,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全流程”,指的是在审批流程上,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覆盖”,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都要纳入改革范围,既包括政府投资工程,也包括社会投资工程;在办理事项上,既覆盖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又覆盖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等各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但在黄艳看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从去年5月份到年底,这么短的时间里不仅要建立改革协调机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一系列改革制度措施,还要把措施实施到位,还是非常有挑战性的,困难也是挺多的。特别是“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套机制”的建设,改革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尤其是对一些基础不太好的地方,难度更大。

  黄艳称,在各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推进还是顺利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还有不太完善的地方,审批管理体系建立起来后,要通过不断完善才能越来越好,才能真正达到我们的目标。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级以上城市有300多个,地方政府是落实改革的主体,困难还很多。现在国家层面的改革方案已经有了,要落实这些改革措施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

  下一步,黄艳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即将印发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目标。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