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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规预付金不得超8000元 首约滴滴曹操等预付款超支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3-19 19:25:49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押金。

  今天,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新规明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押金,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另外,新规还指出其他交通新业态的预付款不得超过8000元,而这条对于大量吸存客户预付款的首汽约车、曹操、易到等公司来说无疑冲击巨大,“我们会逐渐停止预存活动”首汽约车CEO魏东19日傍晚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称,未来将配套其他优惠措施,不会让客户权益受影响。

  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

  正如两会前交通部部长李小鹏所指出的,“我们的意见是鼓励免押金服务,如果要收取押金的话,企业要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实行即租即收、即退即还,还应该是专户管理,规范管理。如果租车人需要退押金的时候,必须要及时地退付。”

  因此,新规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同时,运营企业承担保障依规存入其专用存款账户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银行承担保障存入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押金安全的主体责任。运营企业与用户可通过协议明确用户资金的利息归属。

  另外,根据要求,运营企业通过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押金,应当按规定划转到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

  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提供用户身份信息、押金支付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认定后再行退还。

  预存资金不得超过8000元

  新规还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

  此外,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其他借贷用途等。

  这一条预计将对不少企业冲击巨大。记者了解到,滴滴、易到、首汽约车、曹操等网约车平台,一直以来都曾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吸引用户预存用车资金,早期首汽约车曾有充一百送一百的活动,后来充值所赠送的金额越来越少,导致有些用户会为了划算,一次性充值数万以上。有用户向记者反映,目前自己的两个网约车平台上的预存款都在一万元以上,那网约车平台该如何安排这部分客户呢?

  魏东向记者表示,该公司会逐渐停止预存活动,而原本吸引用户的打折吸存的方式,将逐渐以其他优惠措施取代,不会让客户权益受影响。魏东表示新配套优惠很快会出台。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