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六、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有标注的还应提交复印件): (一)申请表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如已从事其他业务,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类第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设备布局、加工工序、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检查报告培训及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广东省餐饮服务初级、中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符合规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说明; (八)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培训管理制度; (三)仓储管理制度; (四)原材料采购检验、发票索证、进货检验制度; (5))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相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十)负责人非企业负责人的,须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不予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决定。 七、申请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申请人为公司,须加盖公司公章。 若为复印件,须提供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容易办吗,并核对后退回原件; 复印件上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签名。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申请表《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从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服务-下载中心下载。 9、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城分局、仲恺分局、大亚湾分局)是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机关。 验收取证:(一)惠州市江北文化一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24号窗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25,0752-,传真:****-***8747 (2)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仲恺区分局:惠州仲恺市高新区和昌五路西68号(红旗小学对面),电话:-; (三)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区分局:大亚湾区安徽大道23-1号(原检察院大楼),电话:- 。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0.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策机关。 十一、行政许可流程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纸质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登记部门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 执法人员将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窗口工作人员接受执法人员核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分管领导通报许可决定餐饮服务许可证容易办吗,领取许可证。 12、行政许可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3、行政许可及有效期《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 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五条 行政许可的年度审查或者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咨询投诉机构 (一)业务咨询: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区分局(电话:-)。 (2)投诉: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 注:以上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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