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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未来将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

发布时间:2019-09-03 15:43:03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是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工作

  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9月3日,教育部就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成效、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加大投入、优先保障、支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35年来,教师队伍取得长足发展。首先,队伍规模大幅增长,全国现有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673.83万人,比1985年的931.9万人,增长79%;其次,素质质量大为提升,学历上,相比1985年,小学、初中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的比例分别增加了61.59个百分点、80.59个百分点,能力上,2012年以来,“国培计划”培训各级各类教师超过1400万人次。

  在乡村教师方面,教育部在两方面发力。一方面,实施“特岗计划”。2012年以来,中西部省份共招聘51万名特岗教师,持续为乡村教育输入“新鲜血液”,优化了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另一方面,助力脱贫攻坚。通过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为“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补充教师近25万人,每年精准培训骨干教师上万人次。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央4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

  《华夏时报》记者自会上获悉,教育部在落实中央4号文件方面,作出诸多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教育部凝聚地方党政力量,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在投入上更多向教师优先倾斜。基本工资调标向义务教育教师倾斜、生均拨款向师范专业倾斜;在编制上优先保障教师需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安徽、江西、山西、内蒙古推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山东、福建实行“教师编制周转专户”政策等。

  任友群介绍,目前,32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中央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教育部也委托第三方在建立各地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体系。

  与此同时,教育部为打好教师教育振兴战,着力抓好六件事;第一,严控师范类院校改制。全国现有高等师范院校199所,举办师范教育的非师范院校406所,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第二,扩大师范生公费教育规模。2019年,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8441人,比2018年增加2015人。近90%的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回中西部中小学任教。第三,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全国共有60个师范专业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2个师范专业通过第三级专业认证,认证结论有效期6年。第四,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引导广大教师主动适应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变革,开展宁夏、北京外国语大学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第五,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建设。第六,实施“国培计划”。

  此外,教育部聚焦贫困地区一线,变“输血支教”为“造血兴教”,培养带不走的本土化高素质教师。2019年,“特岗计划”、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等,为新疆补充3万余名高质量教师。组织14家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基地、143位名领航校长和320多名骨干教师精准帮扶四川凉山州14个县(区)。协调北京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组团式”帮扶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任友群最后还表示,下一步,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将从六方面发力,第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第二,加强教师教育振兴;第三,加强教师编制配置;第四,加强职称制度改革;第五,加强教师权益保障;第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强教师权益保障方面,教育部将研究改革和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单列班主任岗位津贴,推动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