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融

长三角氢走廊规划发布 将率先建设四条氢高速示范线路

发布时间:2019-05-25 08:43:06

  《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昨天在浦江创新论坛成果发布会上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加氢基础设施网络规划,绘就了2019年至2030年长三角氢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蓝图。

  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写的这一规划确定,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将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近期发展规划(2019年至2021年),将以上海为龙头的产业先行城市打造成氢走廊的核心点,率先启动建设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先行城市包括已经确定积极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上海、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

  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分别围绕G15(沈海高速)、G42(沪蓉高速)、G50(沪渝高速)、G60(沪昆高速)展开,预计将在3年内建成10座加氢站,以点带线,形成长三角带状氢能走廊,初步形成氢能高速走廊示范。

  在中期发展(2022年至2025年)阶段,根据规划,长三角氢走廊将在重点城市之间推广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拓宽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范围。而在远期发展规划(2026年至2030年)阶段,长三角氢走廊要覆盖长三角全部城市和20条以上主要高速公路,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区域,充分带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未来社会清洁能源和动力转型。

  “长三角作为我国氢能产业示范领先地区,具有产业环境潜力巨大、示范推广全面展开、氢气基础资源丰富、加氢基础设施支撑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优势。但长三角各先行城市之间尚未有效达到车站协同、互通联动、共利共赢的局面。建设连接长三角城市的氢走廊可有效打破目前困局,以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化为主体,打通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有利于形成区域协同和示范效应、推进能源转型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王菊对记者说。

  此外,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领域,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也在提速。在近日举行的2019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与江苏省工信厅、浙江省经信厅、安徽省经信厅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三省一市将围绕以下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测试认证示范体系;共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基础设施;共同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标准;共同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试点示范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